近期,我企业获悉,中国房地产开发北京有限企业(以下简称“北京企业”)多次以其为我公司下属企业名义开展项目投资和股权收购行为。现将相关事项慎重声明如下:
一、我企业已于2017年7月与北京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新盛财务投资有限企业签订股权《意向受让协议书》,拟转让我司所持北京企业34%股权。相关工作正在推进。
二、请各业务合作方注意,北京企业一切未经我企业书面确认的项目投资和股权收购等行为,与我企业无关。
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企业
2020年8月13日